寧德市汽車運輸集團公司
關于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福安貨運站、交通旅行社、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:
為了強化營運車輛動態監管,努力遏制駕駛員超載、超速、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,有效的促進行車安全,根據交通運輸部、公安部、安監總局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客運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交運發〔2010〕210號)和交通運輸部《關于開展臥鋪客車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交運明電〔2011〕0825號)文件精神,經集團公司安委會研究,決定就加強我司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集團公司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,全權負責集團公司營運車輛的動態監控工作;自2011年10月1日起,各GPS分平臺不再實行夜間值班監控,夜間營運車輛的動態監控工作分別由集團公司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負責,各GPS監控分平臺必須在9月30日前與集團公司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做好相關交接;各GPS監控分平臺必須負責日間(以集團公司作息時間為準,包含節假日)所屬營運車輛的動態監控工作。
二、夜間運行的臥鋪客車、旅游包車在凌晨2時至5時集團公司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必須通過車載衛星定位和視頻裝置實時拍攝、傳送圖像,監視駕駛員落地休息的落實。
三、集團公司車輛衛星定位工作站、寧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必須在次日12時前將各單位當日營運車輛超載、超速、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匯總后向車屬單位反饋;每月10日前(節假日順延)向集團公司報送上月份各單位營運車輛交通違法處罰月報表。
四、各分公司、福安貨運站、交通旅行社對本單位營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、嚴肅處理。
以上通知,請遵照執行。
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